甲状腺功能减退
如果女性甚至在怀孕前就患有甲状腺疾病,导致她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怀孕期间甲状腺的生理过度刺激(单独或在IVF计划中)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储备能力,甚至使用强大的补偿机制都不足以确保怀孕期间甲状腺激素的产生如此明显增加。
怀孕期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对胎儿的发育是最危险的,首先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宫内死亡、先天性畸形的形成,以及体重过轻的孩子的出生。母亲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状态会增加自然流产、产后出血、先兆子痫(脑循环受损,可导致脑水肿、颅内压升高和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风险。
对所有患有生殖疾病(不孕、流产等)的妇女进行甲状腺功能评估。甲状腺功能障碍的及时纠正由内分泌学家在ART计划准备阶段进行!
代偿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是怀孕计划的禁忌症,包括在辅助生殖计划中。在怀孕期间患有代偿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且甲状腺激素需求增加的女性中,她们在怀孕前服用的左甲状腺素 (L-T4)的剂量立马增加了约30-50%。
甲状腺功能的评估仅通过促甲状腺激素(TSH)血液检查进行。
如上所述,正常早孕的特点是甲状腺激素水平高度正常甚至升高,因此根据负反馈原理,TSH会降低甚至被抑制(在20-30%的女性中)。
甲状腺功能障碍的筛查应尽早进行,最好在测定hCG期间进行。如果TSH水平超过2.5mIU/L,则表明该妇女需要用左甲状腺素(L-T4)药物进行替代治疗。建议在孕早期每4周控制一次血液中的TSH和T4水平,然后根据需要控制一次。考虑进行充分的替代治疗,使TSH水平维持在相应胎龄的参考值下限。
产后甲状腺炎
这种情况的特征是在分娩后第一年发生的甲状腺暂时功能障碍。产后甲状腺炎的发病机制(疾病发生和发展的机制)是甲状腺的自身免疫性炎症,在遗传易感性的背景下发展(在患有这种疾病的女性中已确认HLA-A26/BW46/BW67/A1/B8基因)。产后甲状腺炎发展的主要意义归因于免疫反应或“反弹”现象,这种现象包括免疫系统在长期怀孕期间生理抑制后的活性急剧增加,这在易感个体中会引发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展。
经典的临床表现包括一个三个阶段的过程:
最初,在分娩后8-12周,由于储存在甲状腺中的现成甲状腺激素释放到血液中,会出现短暂的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平均持续1-2个月,无需特殊处理。
随后是甲状腺功能恢复阶段,最终进入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下降)阶段,此时已经有必要进行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L-T4)。
甲减期有大量症状:抑郁、易怒、皮肤干燥、虚弱、疲劳、头痛、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便秘、肌肉和关节疼痛。
每4周监测一次血液激素(TSH、T4),6-8个月后,甲状腺功能通常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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